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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南京懂!至于在隔离期间的工资支付等问题。
发布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
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对苏康码“黄码”员工进行隔离观察。
对年假使使用、支付工资等问题的答复(一)
以“黄码”明确员工居家隔离。
每年的休年假不应该在事后进行。
按照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,对“黄码”人员进行居家隔离观察等防疫措施。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关于应对疫情的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,经会商,对当前苏康码“黄码”职工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职工假期如何使用、工资如何支付等热点问题,提出答复意见。
1、员工在家隔离观察期间的相关休假问题。
由于“黄码”员工在家隔离观察期间,企业有条件的,可安排员工通过电话、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中上班;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的,企业可与职工协商,根据生产、工作的具体情况,由职工本人意愿安排职工年休假、自设福利假等各种假。对于安排职工年休假的企业,应事先通知职工,不得事后按已休年休假处理。
如员工休假、婚丧假、探亲假、产假、男方护理假等假期,按防疫要求在家隔离观察的,相关假期不因居家隔离观察而延长。
二、员工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支付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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